
写了待业三年政审不过
待业三年,本身对政审是不会有影响的,除非发现瞒报,实际中间有在职工作,因为怕被公司发现自己考公务员,而欺瞒,这个在政审中是会被直接否定的。
如果不是的话,那应该是因为其他原因政审不通过的,可以仔细对照看下政审具体要求。看下自己不符合的是哪一条。
(一)公务员政审的依据
1.《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6、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7、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8、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9、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10、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2、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
15、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6、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7、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18、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9、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0、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
2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
23、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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