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99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可是汉朝为何还有“外儒内法”的说法呢?
对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历代学者都并不以为然,认为其“独尊儒术”的背后掩藏着“外儒内法”的实质。也有人称之为“法主儒从”、“儒法并用,法本儒末”等。
史书一些记载也证明了这一点。比如,《汉书·元帝纪》记载,汉宣帝任用了许多刑吏,太子(汉元帝)向他建议多用儒士,他回答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霸王道者,法家也。这里汉宣帝便直接说出了自己儒法结合的统治思想。外儒,给封建统治者披上一层仁德的外衣;内法,则为统治者的专制统治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从制度上看,汉代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秦制,从两汉时期法律条款的精致程度,我们也可以看到汉代法家政治的浓厚气息。汉律是直接继承秦律而来的,它最大的特色是严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另外,汉代宣称独尊主张仁德的儒家思想,却相继出现了张汤、王温舒、尹齐、杨仆等一批酷吏,也可以看出汉代统治思想绝非“独尊儒术”。
汉代之所以搞出这么个把戏,有其独特的背景。汉初,鉴于秦朝因法家而亡,统治者采用了提倡“与民休息”的无为政治的黄老之学治国,由此出现了社会安定繁荣的“文景之治”。但到了汉武帝时期,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成为迫切需要。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之学已不能满足这种政治需要,而儒家的大一统思想、君臣伦理观念则更适应这种政治需求。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同时,对于统治者来说,讲究刑名、术数,注重实效的法家思想,才能使自己拥有绝对权力,有效地驾驭臣下。鉴于秦以法家思想而亡的忌讳,便外宣示以儒术,内则以法家思想的功赏过罚作为统治的手段。司马迁便看出了汉武帝这种虚伪,表现出了对先秦儒家的景仰和对汉武帝时期变味了的儒林的鄙弃,他在《史记·汲郑列传》中,借汲黯之口揭破了汉武帝的虚伪:“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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